什麼時候輸送帶生產線被視為不再可接近?

EN 619說明了在防護區域(安全柵欄)內未有防護的輸送線範圍。這樣的輸送線是否會視為已無法從輸送帶>/=1000mm高度進入?在這種情況下是否不需要額外的安全防護措施?

規範背景

EN 619 適用下列情況:

  • 若連續循環輸送帶的高度為最少1公尺,且本身用作障礙物,則須將它固定在地板上,且必須將輸送機下方的開口封閉。
  • 若預期可以使用連續循環輸送帶進入危險點,則必須根據風險評估增加進入的難度。

在此可適用EN ISO 13857。EN ISO 13857 適用下列情況:

以下內容在 EN ISO 13857 的表格(跨頁)中,作為註腳進行說明。

  • 不包含低於一公尺的結構,因為它們不足以限制進入。
  • 不得在無額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,使用低於1.4公尺的結構。

 

結論:

若預期可以使用連續循環的輸送帶來進入危險點,則必須將該點納入風險評估考量。在這種情況下,必須依據三階段計畫採取附加措施(必須遵守階段順序)

  1. 設計
  2. 技術
  3. 使用者資訊

措施可以是:

  • 護蓋/安全圍欄
  • 入口隧道
  • 光電感測裝置/光柵

但這仍需視個別應用而定。必須確保機器的工作任務。

Contact

臺灣皮爾磁有限公司
105608
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6號10樓
台灣

電話號碼: +886 2 25700068
電子郵件: info@pilz.tw

技術支援

電話號碼: +886 2 2570 0068
電子郵件: info@pilz.tw

本文是否有幫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