输送线何时被认为不再可访问?

EN 619说明了在无保护区域内使用的受保护(安全栅栏)的输送线。高度>/=1000mm的输送线是否可以认为无法触及?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?

规范性背景

以下内容符合EN 619

  • 如果连续运转输送带的高度为最小1m,这本身就是一个障碍物,它必须固定在地板上,输送机下面的开口必须关闭。
  • 如果预测会使用连续运转的输送带进入危险点,则必须根据风险评估增加进入难度。

此处适用EN ISO 13857。以下内容符合EN ISO 13857

下面是EN ISO 13857中表格(越过)中的脚注。

  • 不包括小于1米的结构,因为它们不足以限制进入。
  • 低于1.4 m的结构不需要额外的保护措施。

 

总结:

如果必须预期使用连续运转的输送带来接近危险点,那么在风险评估中必须考虑这一点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须采取额外的措施,根据3阶段计划(必须遵守该顺序) 1.

  1. 设计
  2. 技术
  3. 用户信息

措施可以是:

  • 盖板/安全围栏
  • 入口通道
  • 光束设备、光栅

然而,这取决于个别应用。必须保证机器的正确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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