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著变化
关于机械指令 2006/42EC 的以下解释现已发布:机械指令 2006/42/EC 2 应用指南。第 2 版,2010 年 6 月,§72 4. – 新旧机械:第 2.1 条:
“对于改造程度很大,以致于可将其视为新机械的旧机械,机械指令同样适用。”
在德国联邦劳工和社会事务部(BMAS)发布的一份解释文件中,还解释了过去未曾定义的术语“显著变化”。该文件仅在德国有效。
显著变化涉及哪些方面?
如果风险评估发现发生了显著变化,必须根据产品安全法(ProdSG)将机器(产品)作为新机器(新产品)进行评定。这意味着必须满足将机器(产品)推向市场(合格评估程序)的要求。因此用户必须完成大量审批方面的工作!
信息来源:
BMAS 解释文件:“机械的显著变化”,BMAS 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发布,Az.IIIb5-39607-3(发布于《政府联合公报 GMBI》,第 183 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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