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急關閉電路常與緊急停止電路發生混淆。二者的主要差異在於操作緊急停止或緊急關閉按鈕時的反應。使用緊急停止,可停止危險運動。使用緊急關閉可關閉系統電源,這是針對電氣危害(電擊)的要求。
兩種系統通常都含有一個或多個緊急關閉/緊急停止按鈕,可透過安全繼電器關閉相關的危害。根據機械指令(2006/42/EC)和其協調標準EN ISO 12100、EN 60204-1和EN ISO 13850的規定,在歐洲境內需使用緊急關閉或緊急停止裝置。
受影響的標準:
EN ISO 12100:2010 – 機械設備安全 – 一般設計原則 – 風險評估與風險降低
EN 60204-1:2010 – 機械設備安全 – 機器電氣設備 – 第 1 部分:一般要求
EN ISO 13850:2015 – 機械設備安全 – 急停 – 設計原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