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真正意义上而言,数据保护并非指保护数据,而是指个人身份的识别。 您就“数据主体”(官方术语)具有特定权利,这在欧盟各国适用的数据保护法中早已确立。
首先,是信息的自我确定权利, 换言之,您应由能力确定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。在“处理中心”处理您的数据前,一旦其下达简令,您就可履行这一项权利,且处理中心还会告知您数据处理的具体目的。
在此之后您才能保护自身的其它权利:获取信息的权利,纠正及删除(若有必要)或阻止您储存的任何数据的权利。
我们只会在获得您明确同意后才会处理您的个人数据。这表示我们只会储存并处理亲自提供给我们的数据。
提供此类数据仅是为了处理您的询问信息并发送您承索的信息。
您提供的个人数据还可用于发送您的进一步信息及报价。您可在任何时候收回您就第二项使用的同意。
我们不会将任何个人信息传给第三方。
数据安全基于以下基本原则:
我们凭借技术及组织手段来确保所有数据的安全性,防止数据的未授权获取。丢失及不当操作。
数据在因特网上传输时,我们将使用最新的技术标准来保证您数据的机密性。
我们的数据保护负责人欢迎您就数据保护提出疑问并提供相关评论。o清联系我们!